符合下列条件的来沪人员,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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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具体条件为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戚、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二、(一)租客办理居住证对于房东没有影响。
(二)居住证续办需要提供派出所的证明,为防范风险,当房客退房时,可以到派出所或居委会注销相应信息。
(三)关于租房税问题,因为几乎没有人会去做租房登记备案,所以几乎没有人能提供备案证明,所以办理时,应该需要房东携带相应材料至派出所办理居住地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一)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二)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三)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五)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六)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七)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上海市办理居住证的条件的相关内容,在伤害办理居住证时需要在上海常住并且办理居住登记有半年以上,如果符合办理上海居住证的相关条件的话,可以准备好材料直接到居住地附近的派出所进行办理,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