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2017年入职,大学生一个,这是一个贱厂,过年奖励700多,只有在3月10号还在厂的员工才可得,离职他妈不是随时的,每周日,是学生就一定一定一定不要来这种厂,别成为中介利益的牺牲品,去就去广东找些好的,随时离职的,待遇好的,记着南京华宝一家独大,不管你是什么人,都是坑你的,利益至上,学生一定不要来,相信朋友也别相信中介,工资低得要死,待遇差。
2、他妈竟然还有义务加班。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此厂是台资的。
4、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人情可言。
5、员工只要按照法律规定辞职,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手段维权,单位也是对员工没有办法的。
6、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如果试用期员工仅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即可,到期员工即可离职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单位拒绝的话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7、《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10、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11、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13、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按正常程序走应该没问题,但走工.资低,,基本工资给你多少,除以3O一天工资,.一个不满勤,什么都不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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